臺義爭女大戰判違憲!最高法院廢棄原判決發回更裁
最高法院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女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詹女提釋憲後,憲法法庭認爲未讓8歲女童陳述意見,今年5月27日判決最高法院的確定裁定違憲、廢棄發回,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後18日裁定廢棄原裁定,發回臺北地院更爲裁定。
本案是因義大利籍藍姓男子與臺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女兒,後 來2人感情生變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臺北地方法院作出暫時 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
詹女提抗告被臺北地院合議庭二審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臺北地院原訂今年3月14日是執行交付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詹女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出其不意在3月18日裁準暫時停止執行。
藍男因此無法帶走女兒,淚灑機場獨自1人回義大利。憲法法庭審理後經評議,在5名大法官反對、10名大法官同意下,作成違憲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