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日釣魚臺衝突!謝長廷提3點出入待查明:若衝撞相當危險
宜蘭蘇澳漁船27日在釣魚臺12浬海域作業時,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擦撞,駐日代表謝長廷挨批事發後神隱。謝長廷28日晚間表示,日方巡邏艦約206噸,而「新」號漁船不到50噸,若是衝撞相當危險,但相關問題需要衛星定位、航跡圖以及航向紀錄器相互比對查明,雙方提出對照,才能決定如何應對。
謝長廷在臉書表示,關於宜蘭新凌波236號漁船,稱遭海上保安廳公務船隻撞擊一事,駐日代表處27日連夜向日方表達關切並要求釐清事情的真相,但日方所提的資料,正如日本政府發言人28日對外所講的,和我方講法有三大不同。
謝長廷指出,日方認爲臺灣侵入釣魚臺的「領海」12海浬內(12海浬內不在臺日漁業協定範圍),但是臺灣似乎主張日本違背協議,過去四年從來沒有臺灣漁船在協議海域範圍內被海保廳扣押或干擾的紀錄,若沒進入12海浬的話,那麼日本就是違背協議,我方應嚴正抗議。
謝長廷再指,日方說法是我漁船接近日方而擦撞,日方並未向我漁船衝撞(日方媒體用接觸或衝突,相當臺灣的擦撞),但我方的說法是使用「衝撞」,因爲日方巡邏艦約206噸,而「新」號漁船不到50噸,如系衝撞,相當危險,這點也可抗議。
謝長廷提到,日方說有警告,我漁船說沒有,這點也要釐清,日方曾提供資料,說「新」號船在2018年就有24次「侵入」12海浬之紀錄,我方並不承認日本對釣魚臺的主權,所以即使有進入12海浬也不表示日方可以取締干擾,但是有無進入12海哩是事實問題,涉及本件究系日本違背漁業協議的問題,或是主權爭議的問題,須要先行釐清。
謝長廷認爲,上述問題需要衛星定位、航跡圖以及航向紀錄器相互比對查明,雙方提出對照,才能決定如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