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警懷孕調班不成…深夜值勤肚痛流產 議員痛批:霸凌管理

▲臺南市議員林燕祝認爲女警的工作平等空間有待改進。(圖/翻攝自臺南市議會直播)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女警懷孕,向長官表示要調整時段卻無下文,導致她在執深夜勤時身體不適,最後不幸流產。對此,臺南市議員林燕祝昨(15)日質詢時,痛批「歧視女警,霸凌管理」,要求市長和警察局長做出改善,市長黃偉哲則承諾會解決問題。

林燕祝表示,憲法規定「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因而警政署有函文給各縣市警察機關,不宜指派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公務人員,在午後10時至翌晨6時的時段工作,然而有女警因有哺乳需求,請求調整上班時間成8點到8點,但長官卻認爲,要調整就需要第一班出勤做交通服務,「這不是歧視女警嗎」,後來人事才按警政署規定將她調爲內勤。

林燕祝指出,另一位女警在9月25日懷孕,先生希望女警主管能調整時段,不要讓女警執行深夜勤,主管說要想一想,卻都沒有下文,導致女警在10月5日執深夜勤時肚子疼痛,隔日不得不請假休息,到了10月9日女警身體受不了,請了安胎假,然而過了幾天仍不幸流產,「這樣對我們的同仁難道不應該懲處嗎?」

林燕祝認爲,警方工作地點也該有性別平等空間,然而不僅哺乳室堆滿雜物,猶如倉庫,明明單位有9位女警,卻必須共用2個置物櫃,還沒有備勤室,女警想換衣服還要自己去找空間,向主管反映後,主管卻叫女警「自行想辦法」,讓她相當氣憤,要求市長處理。

市長黃偉哲則迴應,「硬體的硬體解決,軟體的軟體解決,態度的部分行政解決」,警察局長林國清也表示會立即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