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籍父過世 陸生恐被迫離臺 移民署允協助

鄭正鈐22日與18歲林姓陸生、林母一同舉行記者會。他表示,林姓學生2020年3月5日取得專案居留權來臺,2021年6月父親過世,同年7月他因此離境,過程中多次往返臺陸。

鄭正鈐說,林姓陸生原欲藉由未成年依親留臺,卻因今年1月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爲18歲」,致使去年11月17日年滿18歲的林姓陸生無法藉此留臺,3月4日入境時申請居留證延長又遭移民署拒絕。

鄭正鈐強調,林姓學生是獨子,只能與陸籍母親相依爲命,因4月7日專案居留證就會到期,若無法延長就得被迫離境。林姓學生身爲臺灣之子,返家是天經地義,去年「印尼三姊妹」因父親永久居留證被撤銷而被要求離境,最後向前內政部長徐國勇求情後得以留下,盼移民署此次也能朝有利方式專案辦理。

移民署移民事務組長黃齡玉說,印尼三姊妹是外國人,經由移民法規定,機制審覈通過後可留下,但陸籍人士適用法規與外國人不同。林姓學生是臺灣人親生子女,符合依親條件,居留證通常一次給3年效期;若住滿2年、每年183天即可得到定居證。但林姓學生這3年只住1年,加上父親過世,因此居留證效期未來恐無法再延期,並非超過18歲不給延;父親若在世,居留證就會繼續延長下去。她承諾,這部分會研議相關法令,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