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喊冤 112年繳所得稅高於111年度

臺積電強調,去年度有效稅率14.5%,在臺繳納所得稅及全國營所稅實徵淨額佔比高於111年度。(路透)

針對財政部資訊中心近日發佈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統計表,推測臺積電仍蟬聯112年繳稅王,惟可能因租稅優惠營所稅金額低於前一年度。臺積電強調,去年度有效稅率14.5%,評估在臺繳納所得稅及全國營所稅實徵淨額佔比高於111年度。

臺積電指出,公司遵循全球營運所在地的稅法規定,111年度永續報告書揭載,111年有效稅率爲11.1%,該年度在臺所有繳納所得稅約佔當年度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徵淨額的8.1%。

臺積電今年1月法說會中也更新,112年度有效稅率爲14.5%。臺積電強調,根據內部評估,112年在臺繳納所得稅金額及佔全國營利事業所得稅實徵淨額的比例高於前一年度。

根據臺積電年報資料,112年度個體財報支付所得稅約1574億元,111年度則約833.6億元。另外,臺積電也喊冤,因稅法上暫繳制度,9月仍要繳交暫繳稅款,國稅局資料應爲今年1月1日到5月底數據,未必有因租稅優惠減少營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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