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罰單王未滿18歲!「四處藉機車」無照駕駛38次罰金34.2萬

▲累犯竟無照騎機車被逮達38次 。(示意圖,非本人/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彭懷玉綜合報導

北市罰單王出爐!今(22日)北市交通裁決所公佈未滿18歲無照駕駛件數,至今年度共3,372件,其中,累犯竟無照騎機車被逮達38次,且經查該案並未在期限內繳罰單6,000元,每張罰單過期採最高罰9,000元,共需繳34萬2,000元罰款,及參加114小時道安講習課程

北市交通裁決所今公佈未滿18歲無照駕駛前5大名單,第一名分別有38件,其次分別爲37、36、34及33件。北市交通裁決所所長蘇福智表示,未滿18歲無照駕駛,除了違規人需接受罰款處分,自己與法定代理人都必須上3小時道安講習課程。

調查發現,這名無照駕駛38次的違規人原本到處借車騎,後來透過透過歸戶才發現違規的是同一人,並將此案資料透過市府社會安全網,由社會局警察局進行後續個案處理及協助。

蘇福智指出,該所也曾處理一名無照駕駛違規11次的青少年對方10月20日在母親陪同下結清6萬6,000元罰鍰,母親表示,因小孩半工半讀,需要機車代步,纔會無照騎車。對此,交通部也正在進行研議是否將考照年齡下修到16歲,並對重複違規者是否吊扣車輛等相關處置。

此外,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針對109年9月123件鑑定案做出車禍事故統計,肇事原因以「閃避不當」(15.9%)、「未注意車前狀況」(14.1%)、「右轉違規」(10.0%)等主要因素釀禍。交通事故中機車騎士死傷佔8成以上,因此特別提醒機車駕駛人騎車時需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