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N號房主嫌檢求刑30年判12年 判決理由出爐!
臺中地檢署2023年底起訴自稱「臺蘿教主」陳姓主嫌等6男,透過網路社羣IG,以送蘋果手機、拍照就能賺錢等話術,誘騙86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並將其畫面上傳社羣營利。(本報資料照片/馮惠宜臺中傳真)
自稱「臺蘿教主」陳姓與潘姓等5名男子仿韓國「N號房事件」透過網路社羣以送蘋果手機、拍照就能賺錢,誘騙、威逼86名未成年少女拍裸體、吃屎等不雅照上傳社羣營利,中檢偵結求處陳男等30年重刑,臺中地院25日判陳男12年,其餘各處1年5月至10年不等徒刑;中院稱,檢方就定應執行刑之主張,屬過重而有違罪責相當原則。
中檢檢察官陳祥薇偵辦在通訊軟體Telsgram(TG)上販售未成年人性剝削影片(SCP社羣),進而揪出「臺版N號房」張、潘等6名男子犯罪集團,去年(2023年底)偵結起訴,
以陳等將未成年少女視爲「玩具」且於遊樂中獲取暴利,泯滅人性,對6人求處7到30年重刑。
臺中地院25日宣判,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判處陳男12年、劉男10年、潘男6年、張男3年徒刑,而蘇男則判1年5月徒刑,緩刑4年,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與接受法治教育3場,全案可上訴。
臺中地院說明,法官審酌張等6人仿模仿韓國「N號房」,誘拐全臺逾86名少女自拍裸體以異物插入下體、吃屎、喝尿、在身上寫字刻字、以尖銳物體穿刺胸部及陰部、自慰等不雅性影像,並散播營利,對被害人身心健康及發展造成重大損害,損及被害人尊嚴,對社會秩序危害甚重。
臺中地院法官審酌部分被告始終坦承犯行或與部分被害人調解賠償完畢,但部分被告有卸責意圖,犯後態度欠佳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罪刑。中院也強調,斟酌被告等人犯罪態樣、時間間隔等裁量分別裁定行刑,認檢察官就定應執行刑之主張,屬過重而有違罪責相當原則。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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