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版藍可兒」一查4年 正妹「酒後失足墜樓」結案
▲桃園市4年前發生余姓酒店小姐離奇墜樓死亡案,桃檢6日偵結不起訴處分。(圖/翻攝監視器,下同)
桃園市桃園區某酒店4年前發生余姓酒店小姐墜樓身亡意外,因過程離奇又被稱爲「臺版藍可兒事件」,餘女上班首日即發生墜樓意外,餘女母親質疑當時介紹女兒到酒店上班的王姓男友、馬姓男子與張姓女子涉嫌殺害女兒提告,桃檢歷經4年偵辦,以鑑定報告因「酒後滑入無柵欄阻擋天井、高處墜樓」等,桃檢6日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26歲德余姓女子於2015年3月3日首日到桃園市桃園區某酒店上班,餘女當晚在店內與客人喝醉,同仁扶持到7樓休息室沙發上睡覺,翌日上午5時許,店內鄒姓服務生打烊後找不到餘女,結果在7樓與6樓樓梯間戶外天井通風口發現餘女跌落天井下方一樓地面已無呼吸心跳,雖緊急報警送醫,但因頭部與胸部複雜性骨折與多重性器官衰竭宣告不治。
餘女母親質疑餘女系遭人推落,懷疑王姓男友與介紹到酒店上班的馬姓男子與張姓女子等3人,案發後曾向酒店常姓副總要求拿出25萬元,懷疑他們涉嫌殺害餘女後再向酒店要錢等而提起殺人告訴。
檢警依據店內監視畫面,發現餘女事發前凌晨2時許,赤腳走出休息室,獨自往樓梯間前進,神情疑似酒醉恍惚,後來被繪聲繪影描述似有人呼喚「牽着走」,還被媒體描述成「臺版藍可兒」事件。
檢警偵訊時,王男聲稱,他找酒店常姓副總只是希望酒店能協助料理後事,並沒有開價,因餘女母親說要處理,他就沒有要介入;馬男與張女也否認殺人,事後都提出不在場證明;酒店常姓副總也說,確有王姓男子要他拿25萬元治喪,後因餘母出面,他也沒再與對方連絡。
桃檢以法醫解剖報告與現場監視畫面等佐證,6日以餘女死因系「酒後滑入無柵欄阻擋天井、高處墜樓」,偵結3人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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