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板全是「血腳印」! 西屯醉漢「騎機車遛狗」罰15000
臺中市西屯區一名飼主喝醉竟用機車託狗,小黑狗腳上的肉被磨掉一大塊,機車踏板上滿是怵目驚心的鮮血,動保處接獲通報到現場救援,裁罰飼主15000元罰鍰,並列入不得飼養及認養動物的黑名單。
臺中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一名喝醉男子騎機車載狗,酒駕之外還讓黑狗在車後拖行,會同警方到現場,才發現不僅機車踏板上滿是血跡,地上還有好幾處「血腳印」,到亮處一看,原來狗狗的腳已經磨掉一大塊肉,肯定是痛苦難耐。動保員馬上將狗狗帶回治療、安置,並且罰15000元,要求飼主不得再飼養寵物。
動保處表示,許多飼主誤以爲已汽機車低速「遛狗」是運動,並不會對動物造成傷害,事實上動物是被迫牽引,即使很痛苦也沒辦法停下來。根據《動保法》,飼主不得以汽機車牽引動物,若屬於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可罰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若造成動物肢體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