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醉酒駕」7個月逾2千件? 陳彥伯要陳嘉昌雙管齊下
臺北市議員陳彥伯9日表示,市府大力推動酒駕零容忍,汽機車酒駕總件數確實減少,但另一種酒駕型態「宿醉酒駕」卻年年增加,今年1到7月早上6時到12時的酒駕取締件數就有2,348件,他要求警察局加強宣導,除了臨檢,還要讓民衆瞭解只要宿醉未消,不能開車騎車上路,以確保行車安全。陳彥伯是在9日臺北市議會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做上述表示。他指出,早上酒駕被取締,有的是因爲飲酒者爲躲避警察夜間臨檢,乾脆飲酒到清晨再開車回家,更有的是因爲前夜喝酒的酒力未消,也就是所謂的宿醉,以爲睡了一覺,酒精、酒氣應該退了,但隔天開車上班時,因爲機車停等紅綠燈時搖晃不穩,或是車內充滿酒氣,被警察攔下酒測才知犯了酒駕。
根據陳彥伯調閱資料後發現,106年臺北市汽機車酒駕取締件數11,332件,比105年汽機車酒駕取締件數的12,177件,減少了845件,顯見宣導及加強取締已見成效。但是,早上6時到12時的酒駕取締件數,三年來卻年年增加,從104年2,281件、105年2,795件到106年2,854件,是104年的1.25倍。今年1到7月早上6時到12時的酒駕取締件數就有2,348件,平均每月取締件數爆量到335件,是104年每月平均190件的1.76倍!
▲高雄市警方日前也在路邊進行酒駕盤查勤務。(資料照/記者宋德威翻攝)
陳彥伯也強調,早上臨檢雖有必要,但封閉車道造成上班尖峰時間塞車,卻影響守法用路人權益,警察局應在不減損執法成果下,調整執法技巧,避免擾民。
對此,臺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也迴應表示,宿醉酒駕就是酒駕,相關罰則都一樣,警方不會寬貸,警察局未來會加強宣導,並改進執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