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錦港收上交所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立即採取合法有效措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
來源:界面新聞
ST錦港11月18日公告,公司於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發的《關於對ST錦港違規擔保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監管工作函指出,公司於11月18日發佈的公告顯示,經自查發現公司新增3.9億元違規擔保,截至目前,公司違規對外擔保餘額合計4.8億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7.11%。因相關事項影響重大,根據規定,對公司及相關方提出相關監管要求。
公司目前存在大額違規擔保,上交所要求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高度重視,立即採取合法有效措施解決違規擔保問題,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切實維護上市公司利益。
同時,公告顯示,爲自查公司對外擔保情況,公司已向19家金融機構發送了《對外擔保情況調取函》,截至目前,公司僅收到5家金融機構的回函。上交所要求公司結合回函等情況進一步覈查公司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陷,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違規事項,並儘快制定有效措施整改違規問題,規範公司運作和內部治理。
另外,公告顯示,本次新增違規擔保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總裁劉輝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決策,擅自以公司名義與相關銀行簽署《保證合同》。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會補充覈查相關合同簽署背景、主要內容、目前執行進展及對公司的影響等情況,充分提示有關風險,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公司股票已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根據上交所規定,違規擔保金額超過1000萬元或者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5%以上,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或整改的,公司股票將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