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提早學、公幼規定不教注音 他小一聽寫只考28分
一名國小老師近日在網路發表「注音符號學習不必偷跑」一文,指出有些公立幼兒園明文規定不能教注音符號,導致公幼小孩升上國小對注音很陌生,反觀私幼小孩因進度超前,一開始就張揚自己的表現,家長往往怪罪公幼沒有先教,對不先教注音的幼稚園老師施壓。
這名老師表示,有一名幼兒園主任問她,「你的孩子第一次聽寫考28分,有沒有和附幼老師討論。」她分享,自己的兒子因爲就讀公幼,從來沒有學過注音,升國小後不到一個月就考聽寫,「原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但這28分只能代表他在公幼沒學注音。
這名老師認爲,其實孩子的成長是不能被加速的,「揠苗助長這故事,從以前到現在,沒停止過。只是大家往往只注意到一開始能不能先衝出去,卻沒留意過孩子接下來的表現了。」所以重點是接下的要陪伴,跟着孩子一步一步地複習,教導他了解拼讀的原則,讓孩子透過努力建立自信心。
全教總幼教委員會委員賴閔莉則表示,幼兒園教學以統整課程爲主,課程規劃首重「培養幼兒的能力」,「好的幼兒園不用強迫孩子記憶、背誦或習寫注音」,而是把語言學習融入到各式的教學活動及情境規劃中,讓孩子沉浸在有意義的文字或符號的環境中,感到興趣,進而主動建構對文字和符號的認識。
賴閔莉也提醒家長,不應過度迷信傳統分科教學,強調注音符號精熟學習的幼兒園,不是好幼兒園,也不應把教會注音的工作強加諸在幼兒園教師身上,應把注音符號教學的專業權迴歸給國小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