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麟凱伏法!廢死盟發文痛批「讓社會不安」 遭網友灌爆
死刑犯黃麟凱(左)於2017年判死定讞,昨(16)日晚間10時02紛遭槍決伏法。(圖/中時資料照)
昨(16)日晚間10時02分死刑犯黃麟凱伏法後,「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粉專連發3篇貼文先是要求「法務部請依法槍下留人」,然而,直到死刑犯黃麟凱伏法消息傳出後,該粉專痛批「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對此,網友反而灌爆貼文「廢死聯盟的存在,纔是讓社會不安」、「原來一個聯盟可以代替整個社會大衆」。
法務部長鄭銘謙籤準執行死刑命令後,死刑犯黃麟凱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許伏法,然而,「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TAEDP」也在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於臉書粉專三度發佈貼文「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黃麟凱非常上訴狀稍早已遞交至法務部、最高檢察署,法務部請依法槍下留人」,直到黃麟凱伏法消息傳出後,該粉專又於晚間11時54分許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
貼文在網上曝光後,網友灌爆貼文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纔是讓社會不安」、「你們纔是真正的加害者」、「整個社會歡欣鼓舞,請問那裡不安?」、「監獄裡還有36個,真的令人很不安」、「笑死,廢死聯盟的存在纔是爲臺灣蒙上陰影」、「原來一個聯盟可以代替整個社會大衆」、「謝謝法務部長,這是明智的決定」、「支持廢死就是縱容殺人」。
從曝光的該篇貼文可見,貼文是由「臺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4個民間團體聯合發出聲明稿,其文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並強力譴責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
另外,聲明還指出「檢察總長邢泰釗應按憲法判決爲死囚提起非常上訴」,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在內的案件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爲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就個案是否符合「情節最嚴重罪行」的部分,檢察總長於個案中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
廢死聯盟還表示「法務部長鄭銘謙應落實憲法法庭的意旨」,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爲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兩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呼籲在檢察總長沒有全盤檢視全部案件之前,法務部長不能執行死刑。
且民間團體已於昨(16)日晚間8點30分許,由律師團遞交黃麟凱的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籲請法務部應依法槍下留人,並同時將回條傳真至臺北看守所,以及致電臺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敬請協助轉告執行檢察官,律師團也遞交再審聲請狀至臺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可是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
廢死聯盟與民間團體對法務部表達「憤怒與遺憾」,並指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臺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臺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也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