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可拿回校產? 教育部:沒聽說捐錢還要收回的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批評私校轉型條例是「圖利校董」。(圖/翻攝高教工會官網)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少私校開始進行轉型及退場,預計校產充公,但是不斷傳出有學校霸佔校產的消息,讓老師抗議不斷。私立科大協進會理事長唐彥博說,臺灣應該比照韓國的做法,將一些校產還給學校,纔不會讓退場卡死、變搶錢;但教育部迴應,法人辦學的理念是捐款,「沒聽過捐了錢還要收回去的。」
臺灣目前有173所大專院校,包含公、私立的一般大學、技職校院、專科學校、空中大學、軍警校院及宗教研修學院,但今年的高中生就算是「龍寶寶、百年兔寶寶」,比起往年多了幾千人,也只有13萬人考學測;平均一所學校只能招收750人,根本無法支撐學校的各項支出。
20年前教育部鼓勵企業「捐資興學」,讓偏鄉、不同才能的學生都有高等教育可以念,但大學太多、反而失去特色,綜合型大學又因爲經費瓜分而無法提升素質,卡在上不上、下不下的情況,加上少子女化,私校充滿倒校危機;教育部在去年通過《私校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規定學校要轉型、必須符合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機構事業,如果要退場,只能捐給教育部退場基金或縣市政府。
▲老師批評私校退場條例「打假球」!高教工會點名賴揆負責。(圖/高教工會提供)
但目前的「轉型」或「救校」多半是由民間企業入主,唐彥博接受《評鑑雙月刊》訪問時表示,企業用幾千萬就可以買到一個「職業訓練所」,培養私人企業的人才,嚴重違反教育公共化的理念;教育部一下西進、一下新南向,許多學校設立東南亞相關的科系,看似減緩災情,但一窩蜂情況並沒有解決,產業也跟不上來。
唐彥博同時也是海科大的校長,他說,註冊率是可以操作的,想拿補助經費就找人頭來頂、不然就是寄存名額在教育部那裡,教育部懲罰那些還想辦學、卻經費不足的學校,根本沒有用;韓國退場法規規劃「大學財產經過清算、處分,剩餘的30%可以迴歸原財團法人,但絕不能給董事個人」,有誘因纔不會讓學校死撐着不退。
唐彥博說,原有財團法人可指定將錢挹注其他財團法人學校、社福機構,至於比例是不是要30%,還可以再討論;另外,有些縣市政府「積欠私校退撫儲金會大筆金額」未還,如果私校退場後校產要回歸地方政府,應該優先償還這些債務,纔是真正爲了私校師生好。
不過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說,私校董事會已經改選好幾屆,政府也不斷也曾給多次補助,「學校的校產就是公益、公共財,是捐資不是投資」;但私校普遍認爲,當初是教育部鼓勵企業捐款,現在又說要充公,根本變相斂財,如果要瘦身,公立學校也要一起瘦才公平。
▼依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目前有8私校瀕臨退場線。(圖/記者盧映慈制表/注1)
注1:爲加速大專院校轉型、退場與整並,行政院2017年11月23日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明訂私立大學學生未滿3000人、連續2年新生註冊率未達60%,或發生財務惡化、積欠教師薪資3個月以上,將列爲專案輔導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