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執法誰普法 | @“幫賣團長”們,這樣拼團可能涉嫌犯罪!

不用倉庫,不用進貨

只需在微信小程序上“一鍵幫賣”

分享到各種團購羣中

輕鬆賺取銷售佣金!

“幫賣團長”

們注意了!

“幫賣團長”新型兼職模式逐漸興起

但其背後也潛藏着一些法律風險

這樣做可能涉嫌違法犯罪……

2023年9月,喬女士在某微信團購羣中看到“幫賣團長”發送的一條童裝銷售信息,點進去是一個團購小程序的店鋪,其中的商品價格讓她怦然心動,便下單給女兒買了一件“FILA”品牌的童裝。收到貨後,喬女士卻發現該童裝做工差,還沒有吊牌,很可能是假冒的,隨即向警方報案。

¥99

奉賢警方很快根據線索將“幫賣團長”熊某抓獲。經查,2023年3月至12月,熊某未經相關品牌權利人許可,通過團購小程序銷售假冒“FILA”“始祖鳥”等品牌服飾牟利,截至案發涉案金額約人民幣50萬元。

在該團購小程序中,商家分爲“供貨團長”和“幫賣團長”等層級。“供貨團長”提供貨源,可直接銷售商品或發展“幫賣團長”爲其銷售;“幫賣團長”不需要囤貨,只需向“供貨團長”申請幫賣,通過轉發到朋友圈、微信羣等方式爲其做推廣、帶貨工作,每賣出去一單就能賺取固定比例的佣金。

感覺這個比上班輕鬆,

賺得還更多……

熊某在接觸到該團購小程序後,嗅到其中的商機,果斷辭去工作全職做起了“幫賣團長”,銷售各類服裝。因其商品價格便宜,吸引了許多顧客跟團購買。

至於爲什麼她的商品價格這麼有誘惑力,她心裡門清:“基本上一件衣服只賣100元不到,正品肯定不止這個數,而且大部分衣服上沒有吊牌。”

此外,在她的店鋪中,商品名稱並不會明確標註“FILA”等品牌,而是以“FL”“斐L”等字樣指代,商品配圖上的商標卻與正品相同,這樣既可以避開品牌方與平臺方的審覈,又能讓顧客一看就知道是哪一個品牌。

奉賢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爲,熊某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然銷售牟利,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責任。近日,該院對熊某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幫賣團長”通過推廣商品賺取佣金,如果所推廣的商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識產權,如商標權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如果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仍然銷售牟利,則可能觸犯刑法。“幫賣團長”在進行團購幫賣時,應當對商品供貨商等信息進行基本審查,要求供貨商提供相關的經營資質和授權文件,以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文中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

來源:奉賢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