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摔死了李新」官司逆轉!盛竹如不查證 遭判與郭新政賠羅淑蕾200萬

臺北市前議員李新2017年9月從前妻安和路住處11樓墜地,死因引揣測。李新前女友郭新政以類戲劇手法出品影片,請來主播盛竹如主持,點名某部分跟國民黨前立委羅淑蕾有關。羅淑蕾認爲郭女與盛散播不實言論,還出「誰摔死了李新」一書,嚴重侵害她名譽權,向兩人求償500萬元,一審敗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改判兩人連帶賠償200萬元。

羅淑蕾認爲郭新政成立「誰殺死了李新」臉書粉絲專頁,影射她對李新政治迫害,才導致李新墜樓,影片劇情另包括指她結合黑道,策畫珠寶商沈家民對郭提告,相關內容都是不實指述,毀人名聲。羅淑蕾說,影片指她施壓當舖違法取得當票後變造證據、超額查封及操縱司法機關,還介入國泰世華銀行漏蓋臺支支票印章,期間還置入僞造她與國泰世華銀行莊副總間的不實錄音,讓她非常痛苦。

郭新政表示,羅淑蕾身爲立法委員,不容與黑道掛勾,她引出的話題不是僅涉私德,還與公共利益有密切關係,可受公評。郭女並表示,立委介入民間糾紛,施壓強逼和解,顯然逾越立委職權,意圖以職權影響司法,她想讓大家判斷羅淑蕾是否適合擔任立委,目的是出於維護社會大衆權益。

盛竹如稱是依照李新的手稿、國泰世華銀行漏蓋章的臺支,並因郭新政親身經驗與相關資料呈現結果相符,他相信這些是真的才發言,並依據預擬的稿件拍攝,已盡查證義務。

臺北地方法院原判郭新政、盛竹如免賠,但高院民事庭認爲,芸賞公司與沈家民、郭新政間衍生的訴訟在2018年5月1日即判決確定,珠寶所引發的糾紛至上傳影片時,已相距4年餘,影片內容不符事實,且悖於法院調查後的認定。

高院認爲引用不實的資料當言論基礎,難認沒有重大、輕率惡意,客觀上已侵害羅淑蕾的名譽權。另外,高院也認爲盛竹如收費擔任主持人,卻沒盡查證影片所指涉人事的義務,以網路傳播方式傳述,散佈力甚強。

因刑事部分,郭新政今年1月24日被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郭新政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公然侮辱罪判罰金8000元,盛竹如遭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高院認爲羅淑蕾求償有理。

高院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郭女、盛未經合理查證即說羅女與黑道掛勾、施壓當舖取得當票並變造後提出作爲證據的言論,認爲賠償200萬元妥當。

拍攝「誰摔死了李新」的郭新政(左)、盛竹如(右)遭前立委羅淑蕾求償,臺灣高等法院今判兩人須連帶賠償200萬元。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