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高雄加水站6成總生菌數超標 臺中市全數不合格
臺灣自來水普及率9成,官方說法,自來水在出廠時的水質均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然而有部分消費者對水質不安心,有「買水」的習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公佈抽驗雙北、臺中及高雄市28件加水站的水,有近6成、16件總生菌數不合格,呼籲業者停止販售。
▼ 新北市板橋區的「北方水能量加水站」標示提供「能量離子水」,驗出總生菌數不符標準。(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公佈2013年1至5月抽驗雙北、臺中及高雄市共30處加水站的水質結果。 其中2處採集微生物試驗樣品時,已經撤站,因此實際共28件樣品,依據「飲用水水質標準」進行檢驗, 飲用水中總生菌數標準爲100 CFU/毫升。總生菌數包含一般細菌、酵母菌和黴菌等的數量,爲水質是否受污染的指標之一。
結果顯示,共計16件、近6成不合格,其中雙北市4件、臺中市9件、高雄市3件。其中臺中被抽驗的「加卡多」、「RO含氧水」、「活化山泉水」、「天康電解水」、「埔里山泉水」、「泳泉能量水」、「青山特級礦泉水」、「麥飯石磁礦活水」及「臺灣純淨水」等9處加水設備,「總生菌數」全數不合格,顯示衛生狀態不佳。
消基會表示,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4條,飲用水水質違反第11條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禁止供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