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爆!車停自家門口被撞 又因違停苦收紅單

警方調查簡姓車主黑色自小客車(左)未緊靠路邊停車的違規事實明確,仍有部分肇責,依規定開單舉發。(翻攝照片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發生一起車子遭人擦撞,因車主違停被警察罰單的衰事。(翻攝照片/盧金足臺中傳真)

車停自家門口,被白色旅車(左)擦撞,還收到違停紅單,車主大嘆,「有夠倒楣!」(翻攝照片/盧金足臺中傳真)

車子停在自家門口,挨撞還收到罰單!臺中市一名簡姓女車主,將自小客車停在住家前,卻遭駕駛休旅車的謝姓女車主碰撞左後車身,警方調查,謝姓駕駛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但簡姓車主因未緊靠路邊停車的違規事實明確,仍有部分肇責,依規定開單舉發,簡姓車主收到紅單大嘆,「停在家門口被撞還被開單,真的有夠倒楣!」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馨予日前接獲通報,前往南屯區忠勇路上處理交通事故員警初抵現場查看,現場系兩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

48歲的簡姓女車主向員警表示,停放在住家前方的黑色自小客車,遭31歲謝姓駕駛休旅車碰撞左後車身。

警方調查,當時謝姓駕駛白色休旅車行駛在忠勇路往烏日區方向原本想停靠路邊買個東西未料,疏於注意擦撞停放在路邊的自小客車,車主在自家聽到碰撞聲響連忙出來查看,發現愛車遭撞。

經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雖然主要肇事責任在於謝姓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但簡姓車主卻因未緊靠路邊停車之違規事實明確,仍有部分肇責,警方依規定掣單舉發。

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分隊長顏志明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停車時,不緊靠道路右側路邊停車,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切勿貪圖自身便利違規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