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務員制度爭議 金管會:明確訂出三大解決方向
壽險業務員到底是僱傭還是承攬制?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1日表示,會以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嘗試訂出的僱傭或承攬管理類型特徵,配合勞動部勞動契約類型化的方向,且不影響保戶權益及兼顧勞資雙方意見下,去解決問題,「我們(金管會)有面對問題的決心」。
保險局長施瓊華則是明確訂出三大解決方向,一是與勞動部合作,儘速檢視每一家壽險公司的業務員管理及獎懲辦法,看是否有逾越業務員管理的範圍,即公司是否進行過多的管理;二檢討業務員撤銷登錄或停止招攬的相關辦法;三是研議區分招攬傭酬及服務津貼。
立委江永昌11日舉行保險法177條公聽會,要解決壽險業務員多年來的勞動契約爭議,即壽險公司常訴求與業務員是「承攬」制,也就是按件計酬,公司不提撥退休金,也沒有遣散費等,但爭議點即壽險公司會對業務員進行管理、要求業績,並會進行懲處及開除等動作,超越承攬的範圍。
某壽險公司業務員工會即反應,公司強調與業務員間是單純承攬關係,業務員被爆料介入保戶家庭成爲小三,該壽險公司即表示會將此案送評議委員會,代表壽險公司已管到業務員的私生活,並非僅限於業務往來或保戶權益的招攬管理。同時業務員若發表對公司不當言論,也可能被解約,續期佣金即再也領不到,所以業務員與壽險公司間應有經濟從屬關係,要視爲僱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