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持股損失 彈性認列
金管會(昨(15)日)委員會決議,壽險業股票未實現虧損部分可採「下半年收盤均價」或「年底評價日收盤價」兩者較有利的方式計算,可望有效舒緩國內壽險業RBC跌破200%的壓力,也順利化解壽險原本年底前千億賣股潮。
全球景氣不明,臺股昨天大跌逾157點,以全年收盤新低6,764點、再度逼近10年線。壽險業者指出,金管會昨天決定採取RBC臺股彈性認列措施,除可有效化解壽險業可能的賣股潮,還能激勵壽險資金進場長期持有股票,對臺股算是利多。
金管會表示,若股票評價有未實現利益,僅能採年底評價日的收盤價認列,按現行規定,壽險業持有的股票,未實現利益可認列80%,未實現損失則須100%認列。
若年底前臺股出現一波急漲,導致股票年底收盤價大於下半年均價,但尚未獲利時,該如何認列?對此,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指出,「壽險公司可在年底收盤價、下半年均價中,選擇最有利的方式彈性認列」。
吳當傑指出,相關措施主要考量歐債問題仍未能實質解決,短期金融市場也不明朗,壽險業是重要的長期資金,若因RBC計算使得週轉率大於大盤,違反長期投資的本質,也非金管會所樂見。
他指出,爲避免壽險業受到RBC計算,進而影響壽險公司決策,委員會因此決定採取暫行措施,但僅限於今年底的RBC計算,明年仍迴歸常軌計算,且股票虧損部分還是要忠實反應在損益表。
吳當傑強調,已規劃增資的壽險公司,必須繼續積極推動增資;至於採用暫行措施,但RBC仍未達200%法定下限者,會被金管要求增資。RBC是計算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主要指標,金管會對未達法定下限200%者會限期增資和限制業務。
壽險業對金管會昨提出彈性方案普遍持正面評價,表示持股可採用下半年均價計算,可讓RBC下跌程度將縮小,加上臺股體質仍相對穩健,對壽險業這類長線投資者,因價值投資價位浮現,反而可增加「逢低承接」的進場意願。(相關新聞見A2、A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