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赴約逛夜市卻遭性侵 單純女淚崩:我抵抗到牀墊都滑掉
臺北市高姓廚師透過臉書認識小莉(化名),並在2016年10月相約第一次見面、逛夜市,沒想到他卻以要先回員工宿舍一趟爲由將人騙進房內性侵得逞。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高男明明有聽到女方明確表示「不要」等拒絕的言詞,仍執意滿足自己的性慾,事後雖然答應調解又沒有完成任何賠償,可見根本沒有悔改,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小莉拚命掙扎到連牀墊都掉了。(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小莉指控,兩人是在2015年透過臉書認識,相約逛夜市那天高男想先回公司的員工宿舍洗個澡,於是她就跟過去等,沒想到一進房間就被摟着腰坐下,她覺得不對勁趕忙站起來,光是這個動作就反覆了2、3次,下一秒就遭對方從背後扣住脖子並壓倒在牀上強吻,「我把轉頭閃開他就強行喬正,因爲我一直掙扎,牀墊還滑下去,他就有點不耐煩,並用威脅的語氣叫我不要動,我就嚇了一跳。」
雖然小莉當下已經嚇到腦袋一片空白,但還是嘗試瘋狂踢腳,整個人左右扭來扭去,一結束就立刻藉口要回家並趕快逃離現場,路上遇見朋友當場淚崩傾訴遭性侵;她在偵訊過程中難過地說,「當時媽媽還在家裡等我,所以我是先搭捷運回家,再和朋友一起去警局報案、驗傷。」
▲高男假裝約小莉逛夜市,卻將人帶回宿舍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此,遭指控伸出狼爪的高男坦承當天兩人有發生親密關係,牀墊也確實有在過程中掉下去,他起身把牀墊搬回去想再繼續辦事時,小莉完全沒有閃避,雖然一開始有聽到口頭拒絕,但他覺得對方沒有閃躲應該就是沒有違反意願,所以才又做下去,真的沒有強迫的意思。
不過,法官認爲,小莉起初就有表明拒絕的意思,高男也承認有聽到,卻執意想滿足自己的性慾,漠視女方意願,藉由相較於女性更大的力道及地點優勢性侵得逞;加上雙方事後雖然有進行調解,他卻沒有達成任何約定的賠償,可見根本沒有悔改之心,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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