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無薪假廠商增至20家 人數跌破1000人
勞委會今(16)日公佈事業單位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俗稱無薪假)累計資料,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意外增加3家,但實際實施人數則跌破1000人,累計爲610人,實施無薪假的事業單位,似乎有從科技業轉向傳統下游中小型服務業趨勢。
上期統計無薪假通報及實際實施人數均爲1073人, 而截至7月15日止,勞委會累計,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實施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事業單位共計20家,通報及實際實施人數均爲610人。雖較上期增加3家事業單位,惟通報及實際實施人數均減少463人。
目前無薪假情況明顯好轉,不過相關人士指出,過去實施無薪假幾乎都是科技業,隨着科技市場推陳出新與需求好轉,科技業陸續取消無薪假情況,實施人員也陸續重返職場,對就業市場與失業情況影響不大,但目前無薪假如果轉向至中小型傳統產業,由於臺灣服務業市場正逐漸萎縮,加上中小型企業資金有限,重整能力有限 員工又多是中高齡勞工,另尋工作不易,不排除可能出現另一型態的就業問題。勞委會表示,仍將持續追蹤後續發展,並協同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處理,以維勞工權益。勞委會強調,所謂「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僱主可以恣爲的權利。僱主如確因景氣因素影響,需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以爲因應,並遵循勞動基準法及相關規範,並參考勞僱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與員工簽訂書面協議,以避免無謂勞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