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宗!高雄進口商走私10萬多顆子彈 1顆成本僅10元

▲去年刑事局破獲史上最大案10萬發子彈,圖爲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徐國勇赴刑事局慰勉有功人員。(資料圖/記者張君豪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刑事局去年破獲史上最大宗的制式子彈走私案!一家國際開發公司替某射擊協會從賽普勒斯合法進口霰彈,但卻在其中夾藏了超過10萬多顆非法制式子彈,被警方機場攔截,隨後立刻展開調查,發現陳男僅以臺187萬8592元取得這批子彈,換算下來一顆子彈約10元,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陳。

高雄進口商陳姓男子(39歲)於109年8月間嘉義市體育會射擊委員會委託代理,向內政部警政署遞件申辦進口射擊運動槍支彈藥,取得從賽普勒斯共和國進口的8萬3300顆RC牌霰彈,但陳男卻以合法掩護非法,趁機夾藏9釐米子彈9萬9700顆及380AUTO子彈500顆,合計私運進口子彈10萬200顆。

檢警獲報後,去年10月29日趁報關領貨之際,與海關查緝人員開箱查驗,並當場搜出陳男未申報的子彈,檢警並於隔天桃園市某間飯店內拘提陳男到案,警方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嫌,將陳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查出陳男取得這批子彈的費用價格是5萬5010元的歐元,換算臺幣約187萬8592元,若以總數18萬顆計算,換算買1顆子彈只要約10元。

陳男落網後辯稱是誤裝,但檢警查出這批非法子彈是包夾在RC2牌8萬3300顆霰彈裡面,試圖以合法掩飾非法,因爲外包裝標示爲RC2霰彈,裡面只有上面2層和最底層RC2霰彈,其他都是非法走私的子彈,數量共有400盒、5個棧板之多,以數量和夾帶方式來看,都是刻意填裝掩飾非法進口子彈的部分難以想像是誤裝。

檢方據此認爲陳男爲圖牟利,竟非法運輸龐大數量的子彈,若子彈流入民間恐造成嚴重治安問題,且陳男否認案行,又於案發後將與外國軍火商聯絡電子郵件刪除,湮滅罪證,毫無悔悟之心,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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