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無罪鑑定 法醫所槓上高院
桃園弒母砍頭兇嫌無罪,輿論譁然,連日來臺灣高等法院與法醫研究所也爲了鑑定問題互槓。(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高等法院20日將殺母砍頭的梁姓男子判決無罪,並稱根據臺大醫院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但法醫研究所卻否認有進行精神鑑定,雙方已隔空交火多日。24日高院再度解釋,仍遭法醫所打臉,挨批畫錯重點,拖法醫所當無罪背書。
這起爭議在於桃園地方法院將吸毒後精神喪失,弒母砍頭的樑男判處無期徒刑,但高院上週大逆轉改判無罪,法官說是因專家鑑定結果,但法醫所澄清,沒有對樑做精神鑑定,雙方口水戰多天後,高院創下司法紀錄,昨發表第2次的Q&A釋疑。
高院指出,因法醫所與一審鑑定結果有歧異,纔會再委託臺大醫院鑑定,請臺大說明樑殺人當下有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以致辨識能力欠缺或顯著下降。
針對高院的說法,法醫所表示,法醫所只負責「死因」及「毒化」鑑定,並未受法院委託、或被詢問對樑男進行「精神鑑定」,法醫所法醫師函覆桃院的內容,只是在函覆關於樑母傷勢和兇器等問題,說明造成樑母傷勢和死亡的原因,重點在於兩者間關聯性的問題。
法醫所認爲高院搞錯重點,當初鑑定報告重點不在於「安非他命中毒精神喪失、瘋狂殺人」這句,而是「若兇嫌在精神喪失狀態下,較無可能更換兇器或清潔兇器上的兇跡行爲模式」。
法醫所說,高院審理本案期間若對法醫所函文有疑義,可用專家證人身分傳喚法醫所說明,但高院卻沒這樣做,還曲解法醫所函文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