溼滑地板踩一下「腰椎滑脫...」 她計算損失「求償99萬6千」

婦人因踩到溼滑的地板跌倒,向診所求償近百萬。(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婦人到診所就醫時,因踩到溼滑的地板滑倒造成腰椎滑脫,婦人向診所要求賠償醫療、看護、交通工作損失精神撫慰金共99萬6千餘元。法官調閱就醫紀錄發現,滑倒當天只記錄大腿淤青,無法確認腰椎滑脫與滑倒有直接關係,但因診所有提供安全就醫環境責任義務,仍判診所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民法侵權行爲規定,賠償76980元。

新竹一名婦人,2017年5月到中醫診所看診時,踩到診所地板溼滑的地面滑倒,婦人痛得當場躺在地上起不來,後來經醫師診斷爲第4、5腰椎滑脫、第3、4節腰椎椎間盤突出壓迫神經,從此也落下病根,每每走路時都苦不堪言。

因爲清潔人員拖地未將地面擦乾,也未做防護裝置或是警語提醒,婦人遭受無妄之災,從此下半輩子都伴隨着病痛,她除依民法求償外,也要求依消保法第7條,向新竹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診所賠償醫療、看護、交通、工作損失及精神撫慰金共99萬6千餘元。

法官調查,婦人的女兒於2017年5月間報案指稱「媽媽於中醫診所因拖地造成地面溼滑而跌倒受傷,診所副院長出面協調,雙方協議處理」。且診所員工也證稱,當天診所內有人打掃,婦人在診所內跌倒,造成右腿瘀青。

法官調閱病例也發現,婦人曾在2005年到2009年有關節痛骨關節病、肌痛等過去病史,2015年也曾車禍受傷。滑倒當天雖然就醫紀錄中有記載右大腿部位瘀青,但卻無法證明婦人事後出現的腰椎滑脫及椎間盤突出是滑倒所造成。

法官勘驗照片發現診所地板光滑、無防滑設施,認爲診所提供病人診療服務時,應保障病患生命健康的權益,並提供安全的環境,應有防滑措施,且打掃後也要以乾布迅速擦乾地面,過程中立牌示警,因此判診所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民法侵權行爲之規定,賠償76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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