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過期半年幼稚園廚工揭發 園長推說:沒煮給孩童吃

廚工指控幼園拿過期食品煮給童吃。(圖/東森新聞提供)

東森新聞陳永毅/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陳姓女子,6月到幼稚園擔任廚工,發現冰箱食材竟然過期,冷凍香腸又黑又幹,有效期限是2012年12月,早就過期半年,向園長反應得到的答案是「沒有壞」。過期食品煮給小朋友吃,她良心過意不去,做了10幾天就主動離職並且出面指控,不過衛生局前往稽查,沒有發現過期食材。

陳小姐手機裡的照片,一張張拍下的食物幾乎都已經過期,像土司的製造日期是102年4月12日,有效期限102年4月14日,但陳小姐到幼稚園上班,已經是6月份的事,過期土司還在冰箱;另一張照片的黑胡椒香腸,加工日期2012年12月,有效期限同年同月,也就是已經過期半年多,冰到又黑又幹;還有起司球也過期好幾天,起司片都已經變粉狀

離職廚工陳小姐說:「它日期會糊掉,應該也是相當一段時間,纔會這樣子你只要一碰它,沒有粉的地方還是會變成粉。」冰箱內許多食材都過期,讓陳小姐實在不知道怎麼煮給小朋友吃,向園長反應食材已經變幹變黑,園長竟然說冷凍都是正常的,沒有過期。

◄園長解釋是廚工離職糾紛,未煮給孩童吃。(圖/東森新聞提供)

因爲良心過意不去,廚工做不到半個月就離職,幼稚園是否長期讓小朋友吃過期食品?園長出面澄清說:「廚房她在管理,她是新進人員,她在管理過期她應該來跟我報告,我並沒有叫她煮過期的香腸。」並強調是和廚工的離職糾紛鬧的不愉快導致。

但這些食品早在陳小姐到幼稚園上班前就已經過期很久,難保沒有煮給小朋友吃,怎麼會是廚工的問題呢?儘管衛生局前往稽查,沒有發現過期食物,但根據檢舉照片,已經要求幼稚園限期改善,如果查證屬實將開罰3000元到1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