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李豔秋 婦援會:自由時報整體編輯機制出現極大違失

▲《自由時報》日前以離譜的不雅字句嘲弄李豔秋,遭到提告。(圖/翻攝自網路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主播李豔秋日前在《自由時報》報導〈不爽聊罩杯 李豔秋其實是A書女主角〉中,被以離譜的不雅字句污衊,正式提告報社創辦人林榮三、社長林鴻邦、總編輯胡文輝、撰稿記者鍾智凱婦女救援基金會25日發表聲明,譴責《自由時報》於整體編輯、採訪、審稿機制,都已出現極大的違失

婦援會的聲明〈停止消費女性歪風 各大媒體應即設置新聞自律委員會 針對自由時報物化污辱女性一事之迴應〉指出,「自由時報記者日前在報導中以嘲弄性字眼描述電視臺女主播身材,媒體人李豔秋女士因而投書加以批判,但自由時報該名記者不但對自己的行爲毫無檢討之意,反而再度發表一篇引述中國網友言論,對李豔秋女士加以攻擊意淫的報導,引發李豔秋女士的提告及社會大衆一陣撻伐。針對此一事件,身爲婦女團體並且長期對媒體進行監督工作的婦援會,提出以下幾點迴應」。

聲明表示,「一、自由時報作爲國內主要新聞傳播媒體,有其守望、監督、教育等重要功能,自應以身作則,秉持尊重、平等原則報導性別議題,塑造社會正向的性別平等意識。然而在近來一再發生的相關爭議事件中,多次出現消費女體之不當論述,顯見自由時報於整體編輯、採訪、審稿機制,都已出現極大的違失。對此,自由時報應正視此一錯誤,除道歉懲處外,更應自省內部新聞產製程序,並加強從業人員性別意識訓練。」

「二、儘管自由時報已經在電子報上對李豔秋女士發表道歉聲明,但內容輕描淡寫,並將責任推諉給中國網友,實難看出真正的道歉誠意。婦援會認爲,臺灣是一個民主社會,對於任何公共議題,每個人都有基於自己立場表達不同意見權利,但應以理性對話、相互尊重爲前提,做爲主流媒體的自由時報,更該以身作則,對社會上多元聲音予以尊重。」

「三、爲了避免媒體以貶抑、評論女性外貌及身材做爲吸引閱聽人目光,提高點閱率的歪風繼續擴大,婦援會在此鄭重呼籲,包括自由時報在內的各媒體,都應在公司內部組成新聞自律委員會,廣邀學者專家、社會團體共同參與該委員會的運作,透過這樣的方式,接受各方的監督,才能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聲明強調,「對於自由時報近來發生的一連串物化污辱女性的事件,婦援會在此表達沉重的抗議與譴責,未來我們將本着社會責任,持續對媒體進行監督,也盼望各家媒體引以爲鑑,別再出現消費女體,傷害性別平權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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