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更半夜,究竟是誰在盜刷我的銀行卡?

“我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爲深感悔恨,真誠地向被害人道歉。”近日,一則被告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一起利用“嗅探”盜刷銀行卡系列詐騙案隨之浮出水面。說起“嗅探”,很多人都會感到陌生,其實它是一種竊取網絡信息的軟件設備。隨着電信網絡詐騙作案手法不斷翻新,“嗅探”也成了不法分子利用的工具。

深夜發現銀行卡被盜刷

2021年11月,家住陝西省咸陽市秦都區的劉先生被手機提示音吵醒,他發現手機裡有數百條各種內容的短信,其中包含多條銀行卡賬戶消費支付的驗證信息,不明情況的他立即報警。次日早晨,公安機關又陸續接到幾起報案,報案人均稱自己的銀行卡在深夜被轉走了大量資金。

深夜大家都在熟睡,而且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均未丟失,銀行賬戶裡的錢怎麼會不翼而飛?公安機關經立案偵查,最終找到了幕後黑手。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林某夥同鄧某在咸陽市利用“嗅探”設備和其他網絡技術手段非法採集、獲取被害人手機號碼、短信內容及驗證碼、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等信息,再將被害人銀行卡號綁定至相關網絡消費平臺,通過平臺消費或充值金幣等方式,累計盜刷10萬餘元。

2022年3月,公安機關以林某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移送秦都區檢察院審查批捕。同年5月,鄧某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認爲該案系新型網絡犯罪,涉及多個黑灰產業鏈,每個環節都可能涉嫌犯罪,遂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取證,並通過調取轉賬信息、聊天記錄,追查“嗅探”設備來源、涉案資金流向等,鎖定了多名漏犯。

“嗅探”設備從何而來?

經查,林某與鄧某實施詐騙的“嗅探”設備是從何某處購買的。何某自行組裝並銷售該設備,同時提供技術支持,非法獲利1萬餘元。何某利用“嗅探”設備在全國多地非法採集公民個人信息共4000餘條,非法出售後獲利7萬餘元。另查明,林某盜刷被害人銀行卡在網絡消費平臺購買金幣充值後,將金幣轉移至周某提供的上述網絡消費平臺賬戶中,由周某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提現,共計爲林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7萬餘元。

何某是“嗅探”設備的製造者和銷售者,那麼該設備的主要配件從何而來?是否還有其他設備被兜售?對此,檢察機關經過研判分析,向公安機關發出補充偵查提綱。

原來,王某曾多次在網絡交易平臺向何某等人售賣“嗅探”設備重要組成配件,銷售金額11萬餘元。楊某利用從何某處購買的“嗅探”設備非法採集公民個人信息1000餘條,非法出售後獲利1萬餘元。

對此,檢察機關聯合公安機關全力追贓挽損,犯罪嫌疑人真誠悔罪,全額退賠了被害人經濟損失,目前全部發還完畢。

犯罪分子爲何在深夜實施犯罪?

“這是陝西省首例利用‘嗅探’設備等高科技手段實施的新型網絡犯罪案件。”陝西省檢察院檢委會委員、經濟犯罪檢察部主任黃海介紹,犯罪嫌疑人通過“嗅探”設備採集、篩選被害人手機號碼,將篩選出的手機號碼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搜索,確認並篩選出有實名認證的手機號碼。隨後,犯罪嫌疑人通過技術手段非法獲取被害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並使用被害人身份信息在金融平臺進行註冊,點擊綁定銀行卡,利用非法獲取的腳本,運算出被害人完整的銀行卡號。在拿到完整信息後,犯罪嫌疑人使用被害人信息進行註冊、登錄非法App,綁定被害人銀行卡後向對應的App中充值,被害人銀行卡內的錢款就被盜刷了。

由於以上每一步操作各平臺、App、銀行等都會向被害人手機發送驗證短信進行提醒、確認,因此犯罪嫌疑人在截獲、使用上述驗證碼時,擔心被害人發現,於是使用某非法App向被害人發出幾百條轟炸短信來掩蓋驗證信息,這也是犯罪嫌疑人選擇深夜作案的原因。

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秦都區檢察院分別對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洗錢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提起公訴。針對何某、楊某非法獲取並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爲,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22年7月至今年4月,法院分批次作出判決,以信用卡詐騙罪分別判處林某、鄧某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十一個月,各並處罰金;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何某、楊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七個月,各並處罰金。其餘被告人也依法獲刑。同時,法院判令何某、楊某刪除非法採集存儲的涉案公民個人信息、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現判決均已生效。

“面對‘嗅探’系列詐騙案造成的嚴重危害,在審查辦理案件的同時,我們主動對該類犯罪進行研究,針對金融機構在開展金融卡業務中存在的監管漏洞,我們分別向與案件相關的兩家銀行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整改。”秦都區檢察院檢察官黃媛介紹,在不久前的走訪中,檢察官發現,涉案金融機構通過採取爲銀行卡用戶提供安全鎖服務、加強技術漏洞修補等措施,堵塞了銀行卡被盜刷的漏洞。

(來源:檢察日報·法治新聞版 作者:郝雪 程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