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改版新任務? 監委建議:提供雙性人第三性註記
▲46票扳倒10萬票「嶼民在地」。(圖/翻攝自「Identity Redesign 身分證明文件再設計」)
新身分證的設計活動爭議才稍歇,監委14日便提出新的建議任務,監察院副院長孫大川、監委高鳳仙指出,雙性人因出生登記制度之要求,致有必須決定性別之問題,但就身分證件等部分,適逢內政部研議身分證改版事宜,實可參照其他國家作法及本院諮詢專家學者 見,適度修改給予第三性、其他註記或無性別註記。
內政部2月發起「身分證明文件再設計」活動引發爭議,內政部次長花敬羣12日召開記者會力挺設計獎得獎作品「形|SHAPE」,他強調評選都透過專業角度,包括從美學、專業、反映臺灣社會樣貌、對未來的身分證的想像性等等六大原則,撇黑箱質疑;他也力戰網友,表示遊戲規則其實講得很清楚,如果人氣獎一定要當選設計獎這才違背起初訂的規則,也將此活動爭議止血,但監委拋出了身分證改版新任務也就是納入第三性註記。
監察院14日通過孫大川及高鳳仙的調查報告及提案,針對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忽略雙性人權益,甚至完全沒有任何對於雙性人羣體並無任何有意義之資料統計,亦未主動進行相關研究,忽視雙性人羣體真實的存在,對於雙性人於生活上所面臨之各類困境例如出生後性別登記問題、是否需要醫療手術問題等均視而不見,更遑論有相關政策推行,已構成人權侵害,不符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兩公約之精神糾正兩部會。
調查報告指出,依據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對雙性人(intersex,或稱陰陽人、間性人、中性人、兩性人等,用來描述各種各樣的身體自然變化之概況術語)概念的描述,雙性人係指生來身體或生理之性徵(包括生殖器、性腺或染色體模式)並不符合男性或女性之典型定義者。雙性人的性徵有些在出生時即顯現,或是之後在青春期始出現,甚至有可能完全不明顯,而雙性人可能有任何性傾向及性別認同。
孫大川、高鳳仙調查發現,出生時性徵不明或不符傳統兩性區分之雙性兒童,其父母時囿於出生登記之壓力,再加上醫療指引欠缺,常有令兒童被過早進行「正常化」手術之情形。
兩人批評,衛福部未能制定相關醫療指引或家長手冊給予協助,恐致雙性兒童有過早接受非必要手術之虞,侵害雙性兒童身體健康權及基於人性尊嚴之個人主體權,違反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憲法第22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
報告還指出,又目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第3款規定「變性手術」對先天上有需求之雙性人卻認不屬健保給付範圍,該規定未能區分先天與後天之情形,實有違平等原則;且部分雙性人個案有自費補充荷爾蒙之情形,及雙性人看診不易找到專門科別等問題,恐不利雙性人之健康照護,事涉健保醫療權益,應請一併研議修法。
對於出生登記制度要求得決定性別問題,監委表示,就身分證件等部分,適逢內政部研議身分證改版事宜,實可參照其他國家作法及本院諮詢專家學者意見,適度修改給予第三性、其他註記或無性別註記。
監委還說,傳統二元性別區分造成雙性人在社會各方面適應問題,行政院除了應積極承認雙性人真實存在外,更建議應再深入研究其等在各方面之問題,宣導社會正視雙性人天生的多樣性,避免各種「正常化」的社會壓力,扼殺了只因天生與傳統價值想像不符者的人性尊嚴、生存需求及未來發展,以符世界人權宣言人人均生而自由平等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