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僞造文書僱外傭 李李仁再出庭
藝人李李仁涉嫌透過不肖業者僞造巴氏量表,違法申請外籍看護,檢方今年9月間予緩起訴,高檢署發回重查。士檢27日開庭,李李仁庭訊後僅說「謝謝大家關心」,不願多做迴應。據指出,李李仁若沒有說明正當理由,恐面臨最高5年以下的刑責。
士林地檢署偵辦臺灣兩家不肖業者涉嫌僞造巴氏量表、不實診斷書替民衆申請外籍看護,循線查出李李仁及妻子陶晶瑩的姊姊陶晶晶向業者申請。檢方查出,李李仁以照顧母親及岳母爲由,違法申請外籍看護,實際上在照顧家中的小孩。
檢方9月間偵結,將涉案業者與其他44名僱主依僞造文書罪嫌起訴;陶晶晶則因透過李李仁向業者申請,本身不知情,依罪嫌不足獲不起訴。李李仁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認爲李李仁沒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認罪,依僞造文書罪嫌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須繳交公庫5萬元做公益。
高檢署日前撤銷李李仁緩起訴處分、發回重查,士檢籤分「偵續」案件,重新調查,今天上午首次開庭,以被告身分傳喚李李仁應訊。李李仁訊後戴墨鏡快閃離去,受到記者包圍追問,李李仁僅說「謝謝大家關心,不希望因爲此事,勞動這麼多人。」李李仁隨後透過經紀人發出聲明稿表示,「今天是到地檢署配合調查,由於仍屬偵查階段,基於對檢方及法律程序的尊重,未能說明細節,謝謝大家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