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搭上大陸農林發展快車

旺報社評

大陸發佈《農林22條》惠臺措施,涵蓋土地使用、融資便利、管理行銷輔導方面面,是邀請臺灣農民企業參與大陸下一個經濟增長點農業農村經濟的請貼。

大陸主動釋放誠意

臺灣農民投資大陸農業已有30多年曆史,1985年臺商邱伏對率先在福建漳浦成立當地第一家臺資農業企業;1988年兩岸農業界人士在香港首次會晤;1996年臺灣專家在福建永春教大陸農民改造第一家蘆柑果園,農業交流合作在兩岸恢復交往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2005年連戰登陸「破冰之旅」,大陸掀起「臺灣水果熱」,之後大陸開放零關稅臺灣農產品範圍不斷擴大,臺灣農民分享兩岸交流紅利

2018年至今,大陸已經連續4年發佈惠臺措施。從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31條措施」、「26條措施」,到協助臺商臺企應對疫情、復工復產的「11條措施」,再到此次《農林22條》聚焦農、林業鄉村振興面向,大陸對臺灣擴大開放力度漸進增強,爲在陸臺胞提供同等待遇的領域逐步擴大,針對臺企的優惠政策也更加細化。新措施確實落實,臺灣業者到大陸發展農、林業,將可獲得經營成本更低、融資條件更好、可用土地資源更多等便利,尤其重要的是,在大陸強調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當下,合作發展的空間更大。

大陸日前先後發佈最新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十四五規畫」和「2035願景目標綱要」,將「優先發展農業農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單獨成篇,可見大陸現階段高度重視農業農村建設。大陸農林漁牧業佔全GDP比重雖然遠低於工業和服務業,但總產值仍超過12兆人民幣,基礎雄厚,加上大陸農村人口數量龐大,可支配收入成長逐年攀升,農業農村市場一片藍海,臺企在新政策下將大有可爲。

《農林22條》包括臺胞臺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確實照顧到赴陸發展農林業的實際需求,不僅涵蓋農業供應鏈中生產、加工、銷售的全流程,還涉及資金補助、保險保費補貼、個性化融資產品等優惠措施,爲登陸業者解決後顧之憂。

從發佈時機來看,《農林22條》既是大陸在兩岸關係僵化之際,主動釋放的善意和誠意,也是在「十四五」開局階段推動農業發展、深化兩岸融合發展的重要一步。臺灣農業現代化水平高於大陸,在兩岸農業合作中具有優勢,善加利用,將可在大陸鄉村振興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臺灣民衆用腳投票

大陸幅員遼闊,地理、氣候、生態樣貌豐富,兩岸農業差異化發展空間巨大,臺灣在農林產品育種、農林企業管理、休閒農業、智慧農業等方面的強項,可以和大陸的土地資源、廣闊市場、政策優惠形成優勢互補。臺灣農林業人才和企業可在此過程中積累寶貴經驗,亦有機會反哺臺灣本土農業持續發展。

《農林22條》經過一段時間規畫與「鳳梨事件」並無關聯,大陸農業技術來源也非常多,大陸農業惠臺並非覬覦臺灣農林業技術。民進黨政府與其高呼「狼來了」,設限阻礙業者到大陸發展,不如反省自己的政策。

臺灣畢竟地狹人稠,農業發展腹地極小,成長空間有限。如果市場足夠豐腴,本土有足夠的發展空間,相信絕大多數農民都不願意離鄉背井,政府若一味將大陸惠臺政策做政治化解讀,無視民衆的訴求和福祉,民衆將用腳投票、選擇到大陸發展的只會更多。

兩岸關係要改善,農業交流不可或缺。亟需超越成見,累積善意,若政府對大陸拋來的「橄欖枝」視而不見,只知空喊「捍衛鳳梨自由」的口號,甚至阻礙民衆和企業西進探索新商機,則只能坐看對岸農業發展農村建設日新月異、農業技術差距被迅速抹平,錯失共同成長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