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勞動基金弊案 3投信各罰450萬

由於涉入勞動基金投資遠百股票弊案金管會昨日祭出重罰,對復華統一羣益3家投信各處以新臺幣450萬元罰鍰,圖爲證券營業員作業情形。(本報資料照面片)

由於涉入勞動基金投資遠百股票弊案,金管會昨日祭出重罰,對復華、統一與羣益3家投信各處以新臺幣450萬元罰鍰,創單一投信罰鍰金額新高,合計高達1350萬元;相關人員處以解職和停止執行業務處分,要求羣益和統一投信董事會3個月內必須檢討董事長總經理是否適任。

據金管會調查發現復華、羣益與統一3家投信和相關人員在2020年配合勞金局人員私下指示買進遠百股票,復華投信涉及買進4564張、羣益投信3723張、統一投信3950張。金管會強調,復華、羣益及統一投信等3家公司及相關人員,未以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依法對3家投信及相關人員分別核處限制新增受託業務、罰鍰、解除職務及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此外,還有4項相關業務受到限制,包括:一、最近1年不得申請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二、最近2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三、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投資國內外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四、其他如申請政府基金的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等。

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3家投信已原則同意支付,包括統一投信已償付投資遠百損失629萬元,羣益投信雖尚未出清,但也已先行償付未實現損失748萬元,復華投信也已先行提存足額損失準備1363萬元至基金運用局,總計損失約2740萬元均獲得確保。

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3家投信已提存的2.7億元履約保證金,將不予返還;此外,涉案3家投信5年內亦將不得參與勞動基金委託招標案,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