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修法 擬納入非都市工業區土地

財委會10日將審查奢侈稅正草案財政部規劃擬擴大適用非都市工業區土地。(圖/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財委會明(10)日將審查「特種貨物勞務條例第2條、第5條、第26條修正草案」(奢侈稅),爲遏止投機以及避免傷及無辜,財政部規劃將核發建造執照的非都市工業區土地進一步納入適用範圍,同時,擴大自住者換屋豁免條款

奢侈稅自民國100年6月起正式開徵,規定非自用住宅(土地)持有2年內移轉,須課徵10~15%的奢侈稅。財政部指出,奢侈稅實施兩年多來,確實發揮抑制短期投機炒作及穩定房價效果,不過,實務上偶有未盡合理個案,因此,有檢討修正的必要。

財政部表示,此次修法重點在於將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非都市土地的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以落實遏止不動產短期投機炒作,同時,修正自住換屋免稅增加「有自住事實」的要件;增訂概括規定,授權財政部視個案情形覈定免稅並追溯適用未核課確定案件,以免誤傷無辜。

其中,立委李應元等提出有關居住事實的認定,以及立委管碧玲等所提有關夫妻婚前各僅持有1戶自住房地,婚後出售應排除課稅案等情況,財政部說明,由於非屬短期炒作案件的態樣繁多,爲避免掛一漏萬,財政部已研擬,有關居住事實將採「個案覈實認定」免徵。

至於立委孫大千等所提持有期間延長爲3年及僅對特定區域房地交易課徵奢侈稅,財政部表示,由於房地產市場景氣波動影響甚鉅,全國各地房市景氣榮枯整體經濟環境關聯性不一,且都有短期投機炒作個案,如僅於特定區域施行,資金勢將流向其他不課稅地區,恐將造成該地區房價不合理上漲;另延長持有期間恐造成影響層面過大,宜審慎。

財政部表示,考量房地產價格仍有上漲壓力國內外經濟情勢尚不明朗,爲兼顧健全房市、維護居住正義及經濟長期穩定成長,宜採漸進式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