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與媽媽吵架 離家徒步到龜山
17歲陳姓少女因與媽媽吵架,憤而離家出走,她從五股家中徒步到龜山,在龜山東萬壽路一帶被員警發現,看見他深夜獨自走在山路上,便上前關心與盤查,警方發現陳女爲未成年,將她帶回警局,並通知家屬帶回。
龜山分局指出,24日凌晨員警巡經龜山鄉東萬壽路的超商時,看到陳姓少女沿着山壁行走,上前詢問與關心,但沒有獲得迴應,擔心深夜一個人在外會危險,就將她帶回派出所。
警方表示,少女在家和媽媽產生爭執,一氣之下才會離家出走,因沒有帶錢跟手機出門,一時之間找不到去處,纔會從五股家中沿着省道徒步到龜山,從白天走到黑夜,總里程超過10公里以上,在加上一整天沒錢吃東西,被發現時身心俱疲,員警趕緊準備食物讓她補充體力。
陳女父親接獲警方通知,趕緊到派出所接女兒,到場頻頻向員警到致謝,陳父表示,在女兒出門後,一直聯絡與找尋都沒有消息,讓他感到心急如焚,擔心一個人在外是否會遇到危險,好在最後平安歸來,在安撫女兒情緒後,兩人一同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