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龍師父下旨「我喜歡看」…要求當衆脫衣!女信徒遭猥褻:試着看A片讓自己習慣

圖、文/鏡週刊

2018年,徐浩城以「少龍」之名出唱片歌曲放在YouTube和臉書粉絲團。丁文靜回憶,李美華要求仙女班成員按贊、留言,「如果沒做,就會被公佈姓名出來,壓力很大,比寫作業還難。我們就東抄一句、西抄一句,寫『龍哥哥我愛你』『少龍我愛你』趕快交差,最晚留言的人還會被點名。」

丁文靜的夢魘纔剛要開始。2017年她被師父召見二次,第一次被要求擁抱,她只覺得像長輩的關愛;第二次卻出乎意料,「我們見他要跪着,他講了一些話,突然把手伸到我胸口說:『我喜歡看。』他叫我把襯衫脫掉,親我乳房,我腦袋一片空白,師父怎會對信徒做這種要求?但我太害怕了,腦中他灌輸觀念和正常社會的觀念在拉扯,我無法反抗,也怕反抗的話會影響到家人。」

事後徐浩城召集仙女班說,被師父召見是個人福報,不能跟家人父母講,若說出來會讓父母遭受輪迴、業報,「這讓我們很害怕,不希望家人受到有形或無形的傷害,所以會乖乖聽話。」猥褻的創傷讓她心神錯亂,她覺得男生噁心,也覺得自己很骯髒。她把師父的《道德經》拿出來看,說服自己師父是孕育宇宙萬物的「道」,是大自然,把猥褻合理化;也上網看A片,試着讓自己習慣,「但我覺得太噁心了,那時我的思想很變態。」

律師沈靖家提醒,宗教詐騙分爲騙財和騙色,在司法上都存在盲點。騙財只要講得越模糊,越無法定罪,像點光明燈能讓你前途光明,但光明的定義很模糊;騙色則是抓準信徒抱持犧牲奉獻的心態,起初不會去揭發,若用事後說詞來舉證,除非有大量被害人,不然司法很難介入。

二代信徒中也有對靈脩充滿自覺的人,例如30歲的辛筱雯化名)。她母親因屢次車禍,經朋友介紹進華興修行,「我媽生我時是高齡產婦,所以我從小身體不好,眩暈症很嚴重,手腳軟弱無力,我爸媽覺得我很麻煩,懶得帶我去看病,所以我相信修行,身體是靠打坐治好的。」

她出生於南部的普通家庭,父母有穩定職業,卻因爸爸常借錢給別人,導致家中負債,她是家中四個兄弟姊妹最小的一個,「我成長過程很無助,考試考不好、身體不好,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爸媽也幫不了我。」全家只有她和父母去靈脩,她認爲「哥哥姊姊選擇的是比較物質的生活」。

辛筱雯就讀臺北知名私立大學,必須打工賺學費,「我把自己打扮得很漂亮,因爲我覺得到臺北不打扮自己,得不到工作機會,學校很多女生討厭我,但我也不想啊。」畢業後,她做過幾份工作,都不算順利,「我不像世俗女生會講很『暱』(臺語:撒嬌)的話,在社會上交朋友我會放真感情,講話直接;但這社會不是這樣,我們正直、有修行的人,在社會上很吃虧,得不到共鳴,很容易就進入太一公司。」

她進到太一公司,也走進了師父的後宮。她被安排和幾名年輕女信徒同住,「我們生活被集體看管,像在當兵面紙要自己折,一直擦地板膝蓋還不能着地。」她又說:「他(徐浩城)身邊的5、6個女人,都喜歡奢華生活,每天買名牌,是Armani的VIP,也會鬥爭,幫他物色新的女性。她們帶我去買名牌衣服,一件破萬元,要穿回去給師父看,說我以後要跟師父共修;她們一天到晚出國玩,師父卻告訴我們要世界末日了,叫我們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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