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發展連續6年共虛增收入47億 公司及多位高管領2545萬罰單

每經記者:劉頌輝 每經編輯:魏文藝

3 月 19 日,上實發展(SH600748,股價3.17元,市值58.47億元)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上實發展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已調查完畢,該公司及董事長、總裁等多位高管將被合計處罰2545萬元,其子公司上實龍創原董事長曹文龍被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上實發展是上海實業集團旗下的上市公司,主營業務爲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經營模式是中高端住宅開發爲主,兼顧商業地產的開發及運營。

《告知書》顯示,2016~2021年期間,上實龍創原董事長曹文龍組織、授意、默許相關人員通過虛構合同、虛增業務實施進度、實施空轉自循環貿易以及參與軍民融合貿易等方式,虛增上實龍創2016~2021年度的收入、利潤金額,導致上實發展的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合計虛增收入47.22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14億元。

上實龍創的財務造假行爲導致上實發展2017年年度報告少計商譽減值2.2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8.31%;導致上實發展2021年年度報告少計提壞賬準備8.09億元,占上實發展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52.36%。

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認爲,上實發展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的相關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人員,確有證據證明其行爲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對上實發展涉嫌未及時披露預計經營業績發生虧損、訂立重要合同,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擬決定對上實發展時任董事長曾明、總裁徐曉冰和唐鈞,及副總裁、財務總監、上實龍創時任董事長等給予警告,併合計處以2545萬元罰款。

曹文龍的違法情節較爲嚴重,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擬決定對其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