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8 月 16 日起整改房貸業務

【8 月 23 日,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自律的通知。】通知指出,自 8 月 16 日起,各會員單位嚴禁向房屋合作機構等支付佣金。存量業務需在本通知下發後一週(7 個自然日)內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