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月1日起將增加年滿70週歲人員基礎養老金

財聯社1月29日電,記者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上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日前修訂完善,新修訂的《辦法》將自2024年5月1日起實施。此次修訂增加了“高齡傾斜”政策,並且新規定各區可自行制定政策對困難羣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予以幫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面向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個人按年繳費、政府給予補貼,有條件的村集體進行補助。截至2023年底,上海市共有71.8萬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爲進一步加強對高齡老人的關心關愛,提高高齡老人的養老保障水平,《辦法》增加了高齡傾斜政策,即:對本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基礎養老金每月增加10元;年滿80週歲的,基礎養老金每月再增加10元,共增加20元。具體來說,2024年5月1日之前已年滿70週歲或80週歲的老人,從2024年5月開始享受高齡傾斜待遇。2024年5月1日之後年滿70週歲或80週歲的老人,自到齡次月起自動享受相關待遇,不需要本人申請。 (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