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上班?一張表看懂補班日遇暴雨的各種應變

補班日遇暴雨的各種應變,點開放大。(表/記者周康玉製

記者周康玉臺北報導

今(3)日是端午連假彈性放假的補上班日,對於已經調移假日的勞工來說,今天就是上班日,但全臺昨日受梅雨鋒面西南氣流影響部分縣市停班停課、也有地區照常上班上課、還有地方是上班中途才宣佈停班課,面對這三種情況上班族該怎麼因應勞動部清楚規定

首先是已宣佈停班停課地區,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動部指出,若縣市政府宣佈該區停班,相關規定則比照「上班日」處理,勞工可不出勤,僱主可不給薪,但僱主不能要求另外補上班。

其次,未宣佈停班的縣市,就得正常上班,但如果上班途中,受到暴雨影響而遲到者,勞動部說,僱主不可因此視爲曠工或扣薪、懲處;但反過來說,勞工上下班必經之地因淹水、道路中斷,如果有其他替代道路,勞工可能無法主張「不出勤」。

但如果勞工上班途中經過停班停課區域,怎麼辦呢?勞動部說,勞工可以不必到班,僱主不得要求補班,但僱主亦可不發薪。

另外,若有部分地區「停課不停班」,勞工需要照顧小孩,可請家庭照顧假,僱主不得拒絕。部分有薪家庭照顧假的公司以外,勞工想請假照顧小孩可用「事假」來請,僱主不得拒絕。此外,今年勞工特休假也較往年增加,遇到「停課不停班」情況,亦可運用特休假來照顧小孩。

若是地方政府中途宣佈停班課,僱主考量生產線需求,要求排班勞工加班,勞動部說,依據勞基法,因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僱主要求勞工加班,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且須在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無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週末補班又遇暴雨,讓不少上班族感到鬱悶,圖爲淡水街道大雨沖刷情形。(圖/翻攝自細說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