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原市委書記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方利旭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消息稱,廣東省貿促會原黨組書記、會長方利旭(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汕尾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方利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汕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方利旭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紀法意識淡漠,權力觀扭曲
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廣東省貿促會原黨組書記、會長方利旭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通報稱,經查,方利旭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和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紀法意識淡漠,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用地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方利旭簡歷
方利旭,男,漢族,1963年10月出生,廣東普寧人,研究生學歷,1989年6月參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汕頭市委常委,潮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梅州市委副書記、市長,汕頭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貿促會黨組書記、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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