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車燈亮1秒」證明有感 揪89歲老董肇逃
今年1月臺北大湖街發生一場車禍,一名張姓老翁開車違規左轉、撞上一輛直行機車,但他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開走,遭吊銷駕照3年、裁罰6千元處分。不過,張翁提行政訴訟撤銷罰單,辯稱不知道撞到人,但法院勘驗監視器發現,當時他有亮起1秒的煞車燈,車子停頓代表有遲疑,判他敗訴。
這起車禍發生在今年1月23日,地點位於臺北市內湖區大湖派出所前的三岔路,當時89歲的張老先生駕車從成功路左轉大湖街,不小心撞倒一名機車騎士,被路口監視拍到他有踩煞車。
當時張老先生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開走,騎士送醫後發現胸口、左膝都有擦傷,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張6千元、吊銷駕照3年,但他認爲並沒有肇逃,提行政訴訟撤銷罰單。
法院傳喚張男到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長的他辯稱不知道撞到人。士林地院行政訴訟庭勘驗監視器發現,事發時轎車有停下、煞車燈大約亮了1秒,「車子停頓代表有遲疑」,判決他敗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