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摸女大腿內側 被喝斥竟還露鳥示威
北檢(陳志賢攝)
44歲的陳姓男子,今年4月在北市松山區路上,見1名女子牽腳踏車獨行,竟伸手摸她的大腿內側,經女子喝斥後,陳男還公然拉下褲子拉鍊「露鳥」示威,臺北地檢署依性騷擾、公然猥褻罪起訴陳男。
檢方調查,陳男曾在2016年8月間於新竹市某女廁前,見1女子進入女廁後,先將廁所電燈關掉,再躺在廁所門前地上,然後右手快速抓揉自己生殖器約4秒鐘後,再將右手伸進廁所間門下空隙,抓住已脫褲如廁女子的右腳踝,因女子高聲尖叫始放手,並起身逃逸,陳男被依妨害自由罪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但陳男不知悔改,於今年4月10日晚間7時,在北市松山區路上,見1名女子獨自牽扶腳踏車,認有機可乘,伸手觸摸女子大腿及小腿內側,對女子性騷擾得逞。
女子喝斥制止陳男,陳男竟在路上公然拉下長褲拉鍊,對女子露出生殖器,女子報警後,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查出陳男身分,將陳男送辦。檢方認爲,陳男涉犯性騷擾、公然猥褻2罪,屬於累犯,請法院裁量是否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