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寶違規害摔…「耍陰招」讓苦主反告失敗 他傻眼:先告先贏?
▲三寶違規穿越槽化線,還趁6個月告訴期滿前,先提告過失傷害罪。(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臺北市基隆路二段、敦化南路二段路口處,2016年12月發生一起車禍意外,當時一名50歲阮姓騎士違規橫越槽化線,撞上一名呂姓騎士,導致2人紛紛摔車受傷,他們當下決定各自就醫,事後也沒有互相提告。不料在6個月告訴期滿前3天,阮男突然對呂男提告過失傷害罪,讓呂男相當傻眼說:「明明是他錯還敢告我。」而且當呂男打算反告時卻已超過告訴期。
根據瞭解,當時阮男穿越槽化線後,準備左轉進敦化南路二段,結果就與呂男互撞倒地,兩人都有疼痛、手腳挫傷等情形。阮男供稱說,自己當時看了後方沒車,纔會去穿越槽化線,沒想到就被呂男撞上受傷,認爲自己沒有違規,決定提告呂男過失傷害罪。
呂男被通知出庭相當錯愕,抱怨說:「明明是他有錯還敢告我。」而且阮男堅持不和解也不要賠償,呂男只好也反告阮男涉及過失傷害罪。
檢方調查事故原因認爲,阮男違規穿越馬路是肇事原因之一,但呂男提告時已超過6個月告訴期,因此只能對阮男不起訴處分;至於阮男提告部分,由於呂男車速過快也有過失,因此對呂男依過失傷害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