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庭來函 拉法葉案取回汪傳浦佣金2.66億美元生變
法國軍火商泰勒斯集團(前湯姆笙集團)向瑞士法庭提出臺灣不應就同一筆佣金收2次錢。瑞士法庭已函告臺灣,能否收回汪傳浦家族帳戶中2.66億美佣金仍在未定之天。(圖/柯宗緯翻攝)
拉法葉艦佣金弊案的國際仲裁及判決臺灣一路勝訴,但瑞士聯邦法院從汪傳浦家族帳戶中判給臺灣的2.66億美元最近卻出現了重大變化,法國軍火商泰勒斯集團,也就是前湯姆笙集團向瑞士法庭提出臺灣不應就同一筆佣金收2次錢,汪傳浦帳戶中的佣金應該還給該集團。瑞士法庭已去函告知臺灣,臺灣能否收回這筆佣金仍在未定之天。
據《法國國際廣播》(RFI)報導,1991年臺灣海軍與法國出售6艘拉法葉艦的合約代表湯姆笙集團簽約,總價達146億多法郎。當時合約中明定排傭條款,規定不得有委聘佣金代理人、支付佣金、抽成、中介買賣,或事後給付佣金的行爲。但後來證實,湯姆笙集團付給軍火掮客汪傳浦鉅額佣金,甚至臺灣向法國購買幻象2000戰機也有鉅額佣金。
臺灣在2001年向國際商會仲裁法庭聲請仲裁,指控湯姆笙集團支付中間代理商佣金違反雙方合約,歷經9年訴訟,仲裁法庭於2010年5月判決臺灣勝訴,湯姆笙集團違約,應付給臺灣違約金8億8千萬美元。事後,泰勒斯集團也確實已經支付違約金。
報導說,由於汪傳浦避居瑞士,臺灣於2001年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要求凍結汪傳浦家族在瑞士的帳戶,主張這些帳戶裡的資金是拉法葉軍艦與幻象兩千戰機交易的不法佣金,要求將帳戶中的9億多美元還給臺灣。瑞士法庭今年2月4日裁決將汪傳浦家族帳戶中2億6600萬美元還給臺灣,其餘的7億多美元,法庭認爲無法認定是貪污所得,因此將予解凍返由汪傳浦家人領回。
不過,現在法方再向瑞士聯邦法庭提出主張,認爲汪傳浦在瑞士的帳戶中,有超過5億美元的款項,來自法方合約代表泰勒斯集團認爲,這筆錢如果全數交給臺灣,加上仲裁案,對法方來說形同雙重財政處罰。因此,汪傳浦瑞士帳戶中的佣金應該還給該集團,否則臺灣等於就同一筆佣金收回2次。因此臺灣能否收到這筆2.66億美元的款項,仍有待瑞士法庭判決。
但臺灣檢方則認爲,當初聲請凍結汪傳浦家族帳戶9億多美金,如今只成功追討了2.66億,只有大約1/3,追討佣金案還沒有完成,將乘勝追擊,繼續追討幻象戰機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