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更要小心!今年7-9月「2大電器」成起火源 屋齡20年↑該當心
根據日前臺北市消防局所發佈的資料,109年7月至9月的火災統計案件中發現因電陶爐、電烤箱使用不當所引發的火災案件,分別位居前2名,隨着更多元的家用電氣產品的問世,雖提供許多小坪數廚房烹飪需求的便利性,但也可能成爲居家防火安全的潛藏危機,應妥善使用才能確保居家安全。
防火安全意識除了建立正確使用的知識與習慣外,提升預防的意識也是相當重要的一環,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2019年全臺共發生超過2萬多起的火災事故,總計財產損失高達14億元。但是民衆投保住宅火險的積極性並不高,僅有不到4成的民衆會投保住宅火險,且其中大多數人系因爲銀行抵押關係才購買。旺旺友聯產險建議民衆日常即要注重風險轉嫁,應規劃投保住宅火險,若一旦發生發生火災意外,會大大減輕損失及負擔,讓居住更安心有保障。
屋齡較高的房子更須投保火險,住戶若有投保住宅火險可向所投保的產險公司進行理賠申請。一般住宅火災保險承保標的包括建築物、建築物內動產、爲清除受損保險標的物殘餘物所生之必要費用及臨時住宿費用,受損戶應於消防單位開放災害現場後與投保保險公司聯繫,由理賠人員會同保戶進入保險標的處所清點、確認損失。理賠人員未查勘現場前,不可隨意丟棄或修復受損項目,以免損失項目或受損程度無法鑑別。若狀況許可,建議可先行拍照佐證,後續再提供保險公司參考。
▲屋齡超過20年以上的房屋,屬火災高風險族羣。(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投保住宅火險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若房子因火災受損,在修復期時,保戶必須暫時居住旅社或是租賃房屋,所支出的合理臨時住宿費用,每日最高金額可得到5千元,最高20萬及生活不便補助金每日3千元,最高補償30日,可以讓保戶減少多筆額外負擔,保戶可提供旅館發票或租賃契約書申請理賠。另外,因爲自身房屋延燒到第三人財物時而受追償時,保險公司亦會協助保戶補償第三人之財物及人身損失。
臺灣房屋投保住宅火險多數因爲貸款關係,但是屋主於貸款清償後即向保險公司解約,但一般房屋因電線電氣等耗損因素,使用超過20年以上的房屋屬火災高風險之族羣,屋主一定要記得投保住宅火險減輕自身損失,旺旺友聯亦建議可加強住宅之全方位保障,投保本公司住家綜合險對自身財物、第三人責任賠償等獲得更完善之保障。
▲旺旺友聯住宅火險保險與住宅綜合保險之比較,可點圖放大。(圖/記者林妤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