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行長潘功勝:中國正制定金融穩定法

人行行長潘功勝27日在海南博鰲亞洲論壇上致詞表示,中國正在制定金融穩定法。記者黃雅慧/攝影

人行行長潘功勝27日在海南博鰲亞洲論壇上致詞表示,中國正在制定金融穩定法,着力構建權責對等、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和科學合理的風險處置成本分攤機制。大陸金融穩定法呼之欲出。

潘功勝在博鰲論壇「深化亞洲金融論壇」子論壇上進行上述發言。

潘功勝致詞提及中國金融安全網的建設,主要有五個方面工作:一是強化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比如大陸官方在本世紀初主動對幾家國有大型銀行成功實施改革重組;二是加強金融監管,根據金融市場和金融體系的變化,實時優化調整金融監管體制;

三是強化處置的資源保障。潘功勝稱,中國自2015年建立的存款保險制度,目前執行人民幣50萬元的限額爲99%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執行風險差別費率機制,促進機構審慎經營,並被賦予金融風險早期的糾正職能;

四是人行在大型銀行的改革重組金融風險的處置和系統金融風險的防控中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發揮債務最後貸款人的職能;五則是建立金融穩定的法治工作。

人行在2023年第一季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便表態,將加快推進金融穩定法制建設,推動金融穩定法出臺,以健全市場化、法治化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大陸全國人大去年9月8日在官方微信號發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其中金融穩定法便被明確列入第一類立法項目,意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議的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