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業務猛夾電子大廠客戶 鹹溼簡訊:內射真的飛天
人妻業務猛夾電子大廠客戶,鹹溼簡訊:內射真的飛天。(中時資料庫)
一名擔任科技公司業務的人妻A女,拜訪某電子大廠客戶時認識該公司一名員工,2人因工作關係常常聯繫而大搞婚外情,還多次雙雙前往摩鐵大戰,事後還意猶未盡地互傳鹹溼簡訊,包括且訊息中更出現,「射完再夾真的飛天」等抄寫實露骨對話。A女丈夫發現後要求她簽下自白書後離婚,還怒告兩人求償150萬,臺北地方法院賠30萬元,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OL業務A女與丈夫於民國101年9月17日結婚後,A女因工作關係,於107年間在某電子公司認識小王,兩人竟於108年5至7月間起交往會面並多次發生性行爲。丈夫察覺有異加以質問,A女坦承偷吃,還籤立自白書,並提供兩人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由於對話相當露骨,丈夫爲此大怒對兩人提告求償150萬元。
A女辯稱,她是業務,在108年5月間前往小王公司拜訪新客戶時彼此認識。丈夫某天表示手機壞了,要借她手機使用,結果竟自行打開LINE通訊軟體,看到我與小王兩人間的性幻想對話,因此提出離婚,她事後也同意離婚,但堅決否認小王有發生性關係,兩人僅是打打嘴砲。
女方還表示,是丈夫連夜逼供拷問,不斷要求她寫下與小王間性行爲之過程,她雖再三否認,但卻因疲倦而精神崩潰不得已寫下自白書,還不斷重複修改,直到達到丈夫滿意爲止,內容都是杜撰,與事實不相符。
但法官審視兩人對話內容,發現對話極爲鹹溼,包括「又跟我說可以內射」、「你裡面會很敏感,一直夾住…射完再夾真的飛天」、「那就來一發晨砲」、「我們連續兩天了喔,還兩天都內射,只有這幾天可以這樣玩啦,之後會戴套套」等。
法官認爲,其內容極爲親熱私密,且LINE對話紀錄時間與自白書所列與小王親密互動往來之時期相符,顯見對話內容顯已逾越一般普通朋友或同事之社交行爲範圍,因此判兩人必須賠償30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