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筆記本寫「沒ㄕㄜ、」 老公自行「解碼」告小王

▲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蕭姓男子104年8月間與大他15歲的人妻摩鐵女方陳姓丈夫無意間在妻子筆記本中發現可疑留言,認爲自己被戴綠帽而提告;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雖然無法證明蕭男陳妻有染,但2人上摩鐵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爲之界限,判蕭應賠償3萬元。

判決指出,陳妻筆記本載有「『98年、二週年』、『1/3 5週年』、『十ㄌㄡˊ入珠 2/28岡山』、『0.5 3/1十ㄌㄡˊ被開門』、『7/9十ㄌㄡˊ血ㄐㄧㄢˋ0.5沒ㄕㄜˋ』、『7/17 0.5小紅』、『8/22米蘭』」等文字,根據陳男解讀,「入珠」是指蕭男的生殖器做入珠手術,「沒ㄕㄜˋ」是指2人發生性行爲後,蕭男沒有射精,「小紅」意思是妻子的月事來了。

陳男主張,蕭男破壞他的婚姻,侵害他的配偶權,求償60萬元;在工廠擔任廠長的蕭男辯稱,與陳妻到汽車旅館是因爲對方身體不適、他的肚子不舒服,急着要上廁所,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爲,孤男寡女投宿汽車旅館,在社會上有特殊之意涵,蕭男的辯解有違常情,2人的行爲顯然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爲界限,破壞陳男與配偶的家庭生活,因此判賠3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