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學者:落伍法規 少子化幫兇

依現行規定,想要取用凍卵,條件嚴格,需有婚姻關係,且需另一半簽名同意,臺大醫院統計,解凍使用率僅百分之四,絕大部分用不到;國內不孕生殖權威教授李茂盛表示,現行人工生殖法落伍、不合時宜,可說全球嚴格,宛如少子化的幫兇,應讓單身女性凍卵後擁有使用自主權,且開放代理孕母。

臺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馬偕紀念醫院婦產部資深主治醫師黃建霈表示,單身女性凍卵的年紀約在卅五至四十歲,幾乎都是爲了「留後路」,焦慮以後生不出來,因此預防性凍卵;但礙於法規,必須找到真命天子,結婚後才能使用,這讓大部分凍卵女性花大錢、做白工。

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一旦配偶死亡,受精卵、胚胎、卵子、精子均需銷燬,禾馨宜蘊生殖中心副院長廖娸鈞指出,一對廿多歲年輕夫妻前來診間,丈夫確診第四期肺癌,趕緊在化療前凍精,並取出妻子的卵子進行試管,植入後順利懷孕,第廿周時丈夫不幸因癌離世。

廖娸鈞指出,女性個案於先生死後,盼透過凍存的胚胎、精子,有機會再生下第二胎,但依法必須銷燬,讓她與家屬難以接受。

對於立院審議「人工生殖法」修法,各黨立委皆認爲,臺灣身陷少子化困境,應該讓想生的人可以生,可優先針對不需要代理孕母的單身女性、女同志族羣開放人工生殖。李茂盛說,「早該如此」,臺灣生育率全球倒數第一,卻有着全世界最嚴格的人工生殖法,嚴重剝奪民衆生育權益。

李茂盛表示,絕大部分先進國家均已允許單身女性、女女伴侶、擁有男友的單親媽媽透過人工生殖孕育下一代,連保守的英國也開放代理孕母,臺灣少子化嚴重,相關修法進度卻牛步,實在令人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