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等到曙光」醫憶人工生殖法修法30年 先天無子宮患者求子夢碎

國健署今年完成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預告,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性及代理孕母適用。示意圖。記者黃仲裕/攝影

國健署今年完成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預告,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性及代理孕母適用;醫師分享,陪着先天無子宮患者們苦等30年,盼「利他代孕」合法化,從高中等到更年期求子夢碎。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今年5月預告,修正重點包含,受術夫妻修正爲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代理孕母、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女用詞定義;增列代理孕母、受術配偶及受術未婚女性權益保障。

TFC臺北婦產科生殖中心院長鬍玉銘近日透過新聞稿回憶40年婦產科醫師之路,「臺灣有代孕需求,是人人心知肚明的事情」,他遇過許多媽媽焦慮帶着剛上高中的女兒來到診間,一問才知道原來女孩的初經遲遲未來,不少都是先天性無子宮症,在亭亭玉立的年紀就得接受一輩子不能靠自己懷孩子。

胡玉銘說,類似的個案其實比想像中更多,令他印象深刻的是約30年前在診間遇到一名先天性無子宮症、但卵巢功能正常無虞的高中女生。當時身邊的人都跟女孩說代孕就快合法,一樣可用自己的卵子養育下一代,但如今她已過更年期,還沒等到那一道曙光。

胡玉銘說,受限國家生育政策、法規,部分個案以高昂價格到國外尋求代孕,期盼草案能儘早通過,同時向反對團體喊話,呼籲看見病人切身的痛苦。歐美等先進國家代理孕母制度行之有年,臺灣皆可參考,保障孩子、代理孕母權益,給因疾病無法生育女性一條「生」路。

單身女性適用人工生殖法,同樣是這次修法一大重點,生殖中心主任李怡萱說,臺灣單身族羣中有部分「想生也有能力生養」的人,卻因沒有找到對象,被法規排除在外,臨牀上曾遇過一名女性,有計劃單身生育,是爸爸陪着來看診的,顯示單身生育背後也是有家庭支持系統。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日前說明,預告期滿,收集上百件意見回覆,這些正反意見需要透過專家會議凝聚共識,若仍有歧見,不排除需要至行政院協商可能性,會努力盡速完成,力拚2個月後送進行政院。